政策条例
在各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对各机构宣传专员2014年5月-7月期间所开展宣传工作的考评已结束。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有序发展,现就做好全省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全文登出,供参阅。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徐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宣传深圳市社工的精神风貌,增强社会工作的社会美誉度与影响力,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号召各机构积极参与,推荐本单位的爱心社工、爱心社工家庭、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区,我会择优推荐至市文明办及市关爱办,参...
2003年,民政部制定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将这种替代家庭养育模式予以制度化、规范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家庭寄养工作环境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同时家庭寄养在规范发展中也出...
为切实加强全省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山西提供支撑,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近日,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水平,青海省特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开放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
为永远铭记抗日英烈的不朽功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公布第一批在抗日战争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第一批8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予以公布。
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将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体,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经过对各地申报材料的认真审查,结合申报地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详见附件)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为推进深圳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的发展,提升深圳社会工作服务的督导水平和素质,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将于近期组织初级督导前往深圳青青世界进行为期2天的团队建设学习。
为确保鲁甸地震社会工作的有序介入,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今日下发通知,以便让各社会组织有序高效地服务于灾区,投入灾后重建。
市财政局昨天公布了《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市级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而绩效评价差的项目,后期资金将...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现就推进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5日公布,目前广东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为全面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效果,客观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顺利开展,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深入发展,厦门市政府制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骨干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民政部发布新版《“中国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并要求各部门遵照执行新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已经2014年5月19日民政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更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
广东省民政厅为加快实现“到2015年,建立4个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50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实训基地”的目标和要求,现发布关于遴选2014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强调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优势,聘用专业社工解决各地社会救助落地问题。
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承接主体及服务范围、购买方式与程序、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保障与支持等方面作了系统要求。
为切实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福建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建立健全深圳社会工作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社会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各类事件的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运行,根据深圳市社工行业实际情况编制《深圳市社会工作应急预案》(讨论稿)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与...
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秩序,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
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5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上海后全国第二个专门规范养老机构的地方性法规。
民政部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近日,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
现将北京市201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七批)、北京市2012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北京市201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一批)和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
根据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工作,日前,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下发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有序发展,现就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近年来,宗教界在孤儿、弃婴救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抚育不科学、教育无保障等问题。为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民政部与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发布如下通知。
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促进寄养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领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制定意义和内容实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民政部组织编写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精神,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
为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
为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