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15年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14-12-01 14:13   海宁日报(杭州)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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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对2015年度政府购买的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文件递交事件截止12月10日下午5:00。

根据《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11〕157号)文件精神,海宁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对2015年度政府购买的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内容

1.为癌症康复俱乐部全体会员提供社工服务;

2.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工服务;

3.为单亲妈妈及其子女、家庭提供社工服务;

4.为企业外来务工青年提供社工服务;

5.为儿童福利院机构内的孤残儿童、社会孤儿、困境儿童提供社工服务;

6.为海宁市福利中心的老年人提供社工服务;

7.为独居空巢老人提供社工服务;

8.为婚姻出现危机的家庭提供社工服务;

9.为全市失独家庭提供社工服务;

10.为低保家庭提供社工服务;

11.为癌症疼痛患者提供社工服务;

12.为专业社工提供关爱服务;

13.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工帮教服务。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承接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海宁市民政局办理注册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

2.具备公益性、非营利性质;

3.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4.具有按要求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机构组织中的从业人员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并以专业社会工作为主要方法提供社会服务;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递交

1.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宁市南苑路358号海宁市民政局209办公室;

3.资格证明文件: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体制内服务机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社工项目有关要求、项目申报书、预算表(请在市民政局www.hnmzj.gov.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南苑路358号市民政局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88517

联系人:吴老师

中共海宁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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