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民发〔2014〕60号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
实施意见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12〕15号)和《山西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晋组通字〔2013〕61号)要求,切实加强全省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山西提供支撑,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主要平台。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对化解社会矛盾与问题,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区和谐,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开展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来,积极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探索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取得一定进展。但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优,服务平台不宽、服务基础薄弱、服务机制不完善、服务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与我省促进社区建设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以及广大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各市各部门要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夯实党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紧抓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养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广泛深入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二、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需求、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社区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培育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基础,以普及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为关键,以深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为保障,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山西、改善基本民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立足需求。从城乡社区建设要求和社区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构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培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设计和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导,政府落实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宏观规划、标准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和发动广大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3、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根据城市与农村的特点,以及当前的突出问题与紧迫需求,以社区为依托,着力做好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
4、专业引领、融合发展。积极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逐步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的融合发展。
(三)总体目标。按照立足省情、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突出重点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配备2-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基层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服务人员能够普遍掌握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养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1、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重点工程。坚持提升存量与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以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对城乡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每年组织约300-500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支撑。推动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机制,依托高校资源,鼓励支持社区业务骨干采取进修、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进行专业培训,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在职教育。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5号),鼓励和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基层岗位就业工作。
3、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启动社会工作员评价制度,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将社区工作人员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需要,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对下派城乡社区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要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