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2014-06-19 09:15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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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原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扶持政策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572.5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93%。统计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78.8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8.5%,人口快速老龄化对我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更为紧迫的现实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现就我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发展秩序,健全服务体系,增加养老供给,形成“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协力推动、加快发展与监管规范双管齐下、服务项目与服务产品共同繁荣”的新格局,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我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每千名老年人至少拥有35张养老床位的发展目标。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方便可及,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健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1.服务体系健全。重点推进失能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根据实际,逐步提高失能护理床位在社会养老床位总量中的比重,基本满足全省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刚性需求;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社会养老床位总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大幅度增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成整合社区、专业养老服务实体、医疗护理机构等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并实现互联共享和转移服务。

2.产业规模壮大。生活照料、医疗护理、老年教育、健身娱乐、老年产品和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全面推进,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形成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提供80万个以上养老服务就业岗位。

3.发展环境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扶持、体制机制、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管理监督、志愿服务等体系基本完善配套。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和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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