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2)

2014-12-30 16:36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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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民政部批准,现予以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儿童需要

3.2儿童社会工作

3.3儿童服务机构

4服务原则

4.1优先原则

4.2利益最大原则

4.3伤害最小原则

4.4平等参与原则

4.5生态系统原则

5服务的主要类型

5.1支持性服务

5.2保护性服务

5.3补充性服务

5.4替代性服务

6服务流程

6.1接案

6.2预估

6.3计划

6.4介入

6.5评估

6.6结案

7服务方法

7.1直接服务方法

7.2间接服务方法

8督导

8.1督导对象

8.2督导内容

9服务管理

9.1服务质量管理

9.2社会工作行政

10人员要求

10.1资格要求

10.2伦理要求

附录A接案登记表

附录B儿童预估表

附录C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附录D儿童服务计划表

附录E儿童服务面谈记录表

附录F儿童社会工作者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附录G儿童服务评估表

附录H儿童服务结案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4)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开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

保护中心、重庆市民政局、广东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晓燕、王婴、邹学银、邓明国、鄢勇兵、周琼、袁慧敏、张剑、李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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