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印发(3)

2022-01-20 09:44   四川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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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省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等,制定本规划。

第四章 社区治理

健全“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架构。加强党建引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升综合服务,不断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综治保障,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安全感;推动科技赋能,布局实施一批基层治理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高效化和现代化。

第一节 加强党建引领

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党建引领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社区治理的领导。

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组织架构。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党组织三级架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及时建立党组织。加强班子配备。拓宽选人渠道,加大从辖区“两新组织”、优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网格员、小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工人才等群体中选拔社区党组织成员力度;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支持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依法民主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完善小区治理。理顺党组织和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联动协调的小区治理架构。在社区党组织引导下,规范成立业委会、院委会、自管委等,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通过发展党员、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强小区物业党建;完善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评议体系,推动将党组织的领导等写入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

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的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区域党建全面覆盖。全面推行兼职委员制度。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相关负责人为区域党委委员,社区党组织与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完善社区区域党委议事协调制度,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强新兴领域“两个覆盖”。结合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率;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参与社区区域党委,加强互联互动,推动资源共享;推动符合条件的群众自组织按业缘、地缘、趣缘、网缘等建立功能党小组;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切实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机制。健全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报到登记、服务纪实、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度办法,推动辖区党员围绕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推进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形成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城乡社区治理局面。激发社区自治活力。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全面推行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完善居民议事会、居民代表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等运行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机构联席协商制度;健全完善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强社区法治保障。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州)出台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城乡社区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并在社区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健全居民公约备案和履行机制。积极谋划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完善法治服务供给,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和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弘扬社区德治功能。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分层分类探索社区德治模式。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探索打造社区“文化家园”品牌;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邻里联谊等活动,增进社区居民情感融合;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加强家风建设,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

第二节提升综合服务

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夯实服务城乡居民“最前沿”和“最末端”。

优化社区服务供给。推动政务服务下沉社区。因地制宜推进政务服务向社区综合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延伸。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最大限度集成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多样化服务格局,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集成公共服务下沉社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优军、文体、应急安全服务有保障。加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强化社区托育、养老、助残服务供给,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建立完善个人档案、开展巡视探访服务、链接需求资源,对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并及时报告;对老年人特别是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群体,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养老综合服务,并推动养老服务覆盖社区所有居家老人;对残疾人特别是困难残疾人群体,做好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并建立健全社区助残服务关爱机制;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健全城乡社区教育服务站点,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扩大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鼓励社区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等开展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聘请退役运动员、体育教练等开展社区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教学服务等,改善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完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提升社区疾病防控信息化水平。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活动,宣传殡葬政策、提供信息咨询、协助文明治丧,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殡葬理念。对大型集中安置社区(点),引导易地搬迁群众户籍迁移,做好相关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建立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或新型劳动群体休息驿站,实现社区综合服务向非特定性群体拓展。分类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提升居民自我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成立服务功能类、兴趣爱好类社区“微组织””“自组织”,充分发挥其在链接社会资源、丰富文体生活、调解邻里纠纷、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建立社区居民公益活动积分制度,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在增强自我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参加志愿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性;分级设立“社区最美XX”系列荣誉,注重发挥老党员、老教师等社区居民群体和入党积极分子、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等社区治理骨干力量在居民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推动市县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和流程管理,完善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政策。健全社会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具体事务的制度机制,吸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各类社会治理主体依法承接。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资源,推动资金整合、项目整合、力量整合,鼓励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集中承接,由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集成组织,提升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鼓励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以公益创投大赛为牵引,积极发展公益创投,推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发展公益事业。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

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完善“五社联动”主体功能。完善社区基础平台功能,社区“两委”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吸纳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引入、监督、培育、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功能,承接、实施社区公益项目或活动,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功能,协同社区“两委”开展居民服务需求调研,策划服务项目,参与或督导项目实施,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提供专业参谋、实践指引和服务指导,参与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功能,在专业社工和社区工作者的带动引领下,积极参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治理。完善社区公益慈善服务资源,充分激活社区可获得、可支配的用于回应社区需求、提供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的物质、资金、技术、服务等公益慈善资源。培育“五社联动”参与主体。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街(镇)-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市县级覆盖率(除三州)达到或超过80%,形成“省级平台标杆引领、市级平台全覆盖、县级平台夯实基础、街道(乡镇)和社区平台有序延伸”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新格局。省市重点孵化培育枢纽型、支持型、平台型社会组织;以县级为主,重点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双千工程”。通过“单建+联建”方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成党员,依法将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员作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推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培养、评价、激励、发展等配套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志愿者-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成长发展路径。鼓励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成立四川省社会工作协会和四川天府社会工作学院,开展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人才培育、机构孵化、理论研究。探索实行“时间银行”“绿色账户”等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畅通“五社联动”运行机制。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提出、运行、监督全过程的制度设置,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制定出台社区组织评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成效的指导意见。推动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领域。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建设思路,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培养本地社会工作人才。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打造枢纽型、立体型、综合型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载体,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覆盖。推广运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推进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鼓励慈善组织建立社区发展(慈善)基金,搭建社区慈善文化宣传、慈善需求发布、慈善资源整合、慈善服务支持、慈善人才培育平台,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慈善渠道,探索建立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慈善服务水平和慈善捐赠应急响应能力。

拓展服务综合效能。强化治理资源整合效能。按“省—市(州)—县(市、区)”分别建立“社区治理项目清单”,统筹整合多部门治理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探索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移交社区使用,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共同开发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探索市场主体与社区服务诉求的供需对接机制,在不同类型社区中,分层分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的供需对接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最优化、社区居民可及性最大化。建立社区服务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滚动建设计划,探索开展公共政策服务常住人口、公共服务覆盖服务人口改革试点,推动服务供给与人口流动迁徙、区域功能疏解精准匹配、动态平衡。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公共服务的需求识别、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与项目公众评议评价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群众自治组织等汇集、分析、反馈群众利益诉求。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效能。优化社区综合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三级社区服务载体功能,鼓励相似服务功能在同时段共享同一空间、互补服务功能在同时段无边界融合,建立“8小时外社区服务设施开放计划”和“错时服务计划”,特殊项目可开展8小时以外线上服务,提升区域内镇街、社区、小区服务中心能级。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载体建设、管理和运行,健全委托专业机构运营与自主运营并行、商业服务与公益服务结合、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管理运营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探索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

第三节强化综治保障

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厚植社会和谐稳定基石。

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健全平安社区建设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并推进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双线融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社治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机制,聚焦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协同推进、问题联动解决、绩效联合考核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入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推进治安防控重点下移,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完善社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巩固充实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民转刑”命案防范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化“六无”平安社区建设。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无黑恶、无毒害、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六无”平安社区建设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地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治安乱点、毒品问题、公共安全事故、邪教活动等突出问题,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完善民生呼叫响应机制。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全科网格建设,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优化居民小组设置,统筹发挥居民小组长和网格员作用,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制定网格员职责清单,探索建立事费匹配的待遇保障制度。建立网格员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包联网格制度,赋予社区党组织统筹调度网格资金、人员的职权。建立居民诉求“全响应”工作机制。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制度。建立市州、县(市、区)两级诉求全响应指挥平台,构建“中心接件+分类派单”和“网格呼叫+平台响应”双向联动工作模式,推动居民诉求一键回应。探索完善网络理政平台和网格化服务资源整合,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建立矛盾纠纷“全链条”化解体系。依托四级综治中心整合群众工作之家、法律服务中心、合和智解等线上线下载体,建立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制度化推进诉源治理和诉非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构建社区应急防控体系。构建社区应急准备体系。分层分类编制社区综合减灾规划。健全社区“两委”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制定覆盖全链条、全灾种、流程化、平战转换的社区应急预案。设立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社区应急标识、应急设施、应急场所(场馆)。定期对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居民有序参加社区减灾应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构建社区应急响应体系。建立社区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机制。健全社区与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与城市指挥互联互通的社区应急指挥终端。衔接救灾物资集散中心信息化平台,建立精准响应、供需平衡、高效配送的物资调运机制。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应急宣传、举报、响应、处置的激励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居民和驻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常态化参与社区应急联动。构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健全医防融合的省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编制医疗资源的城乡社区布局规划。完善街镇社区、小区物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协同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健康师制度、疫情防控卫生专员制度。

第四节推动科技赋能

加强民生社会领域科技创新,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强化社区治理科技支撑,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

推进统筹一体规划布局编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时,前瞻统筹考虑“互联网+社区”发展需要。加大社会治理领域科技创新及应用的统筹力度,在发展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时,积极将社区智慧治理场景纳入。将民生社会领域科技创新纳入创新发展整体部署,重点规划、布局和支持一批城乡基层治理领域的科技企业和研发实体。依托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优化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省内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

加快社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加快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提升社区“最后一公里”的网络供给能力。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治理及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支持引导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智能感知、智能家居等新型信息产品在社区的推广应用,丰富各类智能产品在社区的线下服务体验。发挥我省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4K/8K超高清视频等方面优势,为“互联网+社区”建设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创新“安心送”“社区集采集送”等无接触式消费,加速铺设“安心自提点”和“智能取餐柜”。

加强综合平台开发集成以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为依托,探索建立集各类社区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作为各类信息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社区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为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借鉴“微内核”“分布式”的平台搭建模式,根据治理需要和居民要求对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动态提升;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建设社区数字生活集成系统,打造集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互联网+市民服务”小程序、APP,提供商业网点、服务信息统一入口。

实施智慧社区场景营造。创新智慧社区在社区治理和生活服务方面的多场景应用,重点推动智慧党建、政务、自治、教育、健康等多样化智慧社区场景营造。开发社区党员“双报到”、“云党课”、政务办理、协商议事、意见征集、运动健身示范、专题辅导讲座、医疗健康服务、助老送餐服务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居家养老、医疗康养、社区教育、数字文娱、定制配送等智慧化个性生活服务进入小区院落;探索智慧技术成果在家庭安防、邻里互助、家政服务等领域入户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应用,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智能安防建设标准,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结合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区警务有机融合,打造信息智能核录、任务精准推送、工作实时监督的社区警务新形态,实现社区警务指标可量化、过程可控制、成效可评价。制定人脸识别门禁技术四川省地方标准,加强智慧安防小区信息安全管理,推动地方性立法,禁止滥采滥用公民人像、人口信息。

推动智慧法治社区建设。依托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和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整合户政服务、交通管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服务、涉法涉诉信访等功能,打造多渠道、一站式的政法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全域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实行省级统筹,市县两级具体负责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治理体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将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健全省、市、县三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基治委统筹、民政具体牵头、部门全力协同的工作格局。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城乡社区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城乡社区治理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二节  强化政策保障

创新资金投入、权责对等、共建共享、资源整合、内生动力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城乡社区治理政策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完善以省市补助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各级发改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别牵头,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和国土空间规划。理顺县级部门、街道(乡镇)与社区的关系,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出台“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召集机制的具体办法,拓宽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参与公共管理、基层民主协商渠道。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完善社区需求发现、项目设计、供需衔接、主体承接等机制。加大社区经济相关政策创制力度,为鼓励发展社区经济创建政策环境。细化规划中各类人才建设的政策文件,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第三节 完善考评机制

制定规划任务年度责任分工方案,分解主要任务,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部门等。由牵头部门制定所牵头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主要指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及评估办法。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立街道(乡镇)和社区履职履约双向评价制度,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居民满意、驻社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建立规划指标年度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第四节 抓好示范引领

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打造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服务项目化、自治互助型等“六类社区”,评选确定一批基层治理示范县(市、区)、街道、社区;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及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认定一批省级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及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社区”。建立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工作体系,创新治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丰富治理模式。

节 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城乡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治理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绩。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激励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城乡社区治理中涌现的典型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对表现突出的适时按规定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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