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纳入四川省“十四五”专项规划。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等,特编制了《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10日
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现有基础
第三节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专栏1:“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主要指标
第三章 社区发展
第一节 提升城乡社区人口承载能力
第二节 建设高品质美丽宜居街区
第三节 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第四节 推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节 发展社区经济
第六节 促进各类新型社区融合发展
专栏2:城乡社区发展效能提升工程
第四章 社区治理
第一节 加强党建引领
专栏3:城乡社区“三治”融合筑基工程
第二节提升综合服务
专栏4: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第三节 强化综治保障
专栏5:平安社区“夯基”工程
第四节推动科技赋能
专栏6:社区智慧治理水平提升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政策保障
第三节 完善考评机制
第四节 抓好示范引领
第五节 加大宣传力度
前 言
为提升全省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等,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探索我省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构建新时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格局的行动纲领,是指导各地编制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中“城乡社区”是指以居民委员会建制赋码的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对以村民委员会建制赋码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亦称“农村社区”),参照相关要求优化公共服务。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实施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激活了全省基层治理“一池春水”。“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进入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期,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高速增长期,“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全面落实落地期,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研判全省城乡人口转移和社区演变发展态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城乡居民的生活家园,是城乡基层治理最频繁、最关键、最活跃的场景和形态,对提高全省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是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既是践行执政使命、顺应时代要求、彰显制度优势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也是增强社会活力、催生经济形态的现实需要和内在要求,对我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夯实治蜀兴川底部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新期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二节 现有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在实施“两项改革”、重塑基层治理空间结构的同时,系统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时期,全省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组织架构、空间布局、治理体系得到全方位重构。领导体系更加健全,省委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专设“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统筹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贯通、健全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建立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空间体系实现优化,通过“两项改革”,各地对社区建制和管辖边界进行调整优化,改革完成后全省城乡社区共8266个(城市社区4597个、集镇社区3669个),城乡社区平均服务人口6000余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互动关系初步形成。治理体系不断创新,通过不断努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定型。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十三五”时期,基本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逐年提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4%、集镇社区和农村聚居点社区达到80%,并实现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社区专项服务建设得以加强,全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300个;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90个;建成一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和社区学院(学校)、社区教育工作站(学习中心)。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同步优化,各地以“两项改革”为契机,对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站)等城乡社区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有效改变了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散、面积小、功能弱的现状。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网络端服务功能,在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自助终端,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逐渐完善,持续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建设,初步构建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全省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达93.8%,供水普及率达95.9%,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全面覆盖;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养老托幼、就业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全方位拓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渐成常态,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1400万人、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7760个、社区志愿服务队伍9200个。
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十三五”时期,以社区“两委”班子为骨干、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会工作人才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城乡社区“两委”班子得到加强,全省现有城乡社区“两委”干部64590人,每个社区平均8人左右;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占比达到97.5%;较上一届,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1.8岁、高中以上学历比例提高34.7%。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初步建立,各地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津贴、学历教育补助等激励政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成西部首个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启动实施“双千工程”(培育1000个功能型社会组织和1000个兴趣爱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万人培养工程、四川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全省依法登记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13633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会)1300余家,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1.98万人。
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时期,全省初步构建起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格局。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制定四川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框架和技术参数地方性标准,开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在基层实现多项业务跨部门整合。全省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75.8%,集镇社区和农村聚居点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9%。信息服务广泛运用,结合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程,省、市同步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在33个县(市、区)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和功能运用,实现在线缴费、车辆识别、“24小时”智能监控预警等智慧物业服务,推进社区生活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智慧平安小区”加快建设,全省累计建成“省级智慧平安小区”2521个,覆盖人口239万,建成小区基本实现“零发案”。
第三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和发展态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面临新挑战与新要求。
进入城镇化与人口流动加速变迁关键期,社区空间布局和发展亟待同步规划。“十三五”末,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6.73%,全省超过一半的人口生活于各自所属的社区。预计“十四五”末,全省城镇化率将达到60%,城镇人口将持续新增。相对城乡社区人口及规模的快速增长,全省城乡社区空间布局、建制设置、发展治理等亟需纳入新型城镇化战略视角下进行统筹规划、一体考量,并建立健全分类标准体系和动态适时优化机制,通过社区建制优化不断适应和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空间形态良性耦合互动。
全省区域间城镇化进阶层次不一,城乡社区分层分类治理诉求日趋迫切。我省既有超大城市,又有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大量乡村集镇,各地人口承载能力有别、经济发展速度各异、城市演进逻辑不同、利益诉求各有所需,社区治理侧重亦应有所区别。特别是随着城市扩张发展,出现一批“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脱贫攻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632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治理,更是崭新课题。不同的城镇化进阶层次和复杂多样的社区形态,决定了社区发展治理必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社会活力亟待进一步激发。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城乡社区作为重新整合社会功能的新型组织形态,居民要求重构以邻相伴、与邻为善、温馨和谐的“半熟人社会”愿望呼之欲出。尤其是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和“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大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期盼获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丰富的精神文化。这些,都亟需打通服务城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在更高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发展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城乡社区建设的内在机理不断完善,对发展与治理互助互促的良性格局提出新期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是推动四川“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逻辑主线。高质量发展“既要见物又要见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促进社区发展有利于激活社区造血功能,为社区治理持续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创新社区治理,不仅可以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还可以激活居民需求,催生大批社区经济新业态,畅通和扩大“内循环”,从而反向助推社区发展。这些,都需要在社区“发展”和“治理”两个维度下构建互助互促的良性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缔造“以城乡社区为中心的四川邻里生活共同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快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更好发挥政府治理能力,注重激发社会协同能力,切实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坚持三治并举、共建共享。坚持推动“自治活力、法治良序、德治范式”融合并举,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坚持服务至上、增进民利。围绕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资源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丰富社会服务、增强自我服务,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机制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新活力。
——坚持维护和谐、助推发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以社区和谐夯实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根基;加快培育直接面向居民的社区服务、社区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到2022年,通过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新内涵,党建引领、服务至上的新理念更加彰显,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的新机制更加健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新模式更加成熟,形态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场景更加广泛,全面实现机制更活、权责更明、布局更优、服务更好、队伍更强的社区治理新局面。到2025年,科学高效的治理框架更趋成熟,务实管用的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呼应互动的城乡形态高阶呈现,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和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治理得到理顺夯实,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宜居适度、条块协同、主体多元、服务优质、形态多样、温馨和谐的全省社区发展治理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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