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4)

2014-12-30 09:51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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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民政部批准,现予以发布。

6.4.3社会效益

对项目的影响力、可持续性、可推广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社会反响:奖惩情况、宣传报道、研究成果;

——决策影响:对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

——资源整合: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

7评估方法

7.1资料分析法

资料分析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基本信息(如组织章程)、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制度文本(如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如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

——项目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如项目标书、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档案(如服务记录)、项目人员档案(如项目人员、志愿者档案)、项目财务信息(如项目预算、决算表)及与项目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档案(如项目行政管理、专业规范性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服务质量控制、风险管理);

——其他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测评工具(如服务满意度问卷)、项目各类统计文本(如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和项目各类工作报告(如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

7.2观察法

观察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为了解项目的具体服务过程,评估人员应对每个项目的日常服务或活动过程进行现场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性体现和规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等;

——对于已经结束的服务项目,评估人员可通过观察该组织与评估项目同类的日常服务和活动,从侧面了解项目的服务过程。

7.3问卷法

问卷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可利用问卷调查收集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和项目服务成效等信息;

——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及抽样样本;

——在问卷调查结束后,评估人员应对问卷回收情况、问卷填写完整性和内容真实性进行质量复核。

7.4访谈法

7.4.1与项目的服务对象及开展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就服务满意率、服务成效以及对项目服务的具体意见进行访谈。

7.4.2与项目执行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访谈:

——向执行方的负责人了解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项目监管、资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以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向执行方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项目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理论和方法的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7.4.3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

8评估程序

8.1制定评估方案

8.1.1起草方案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组织方的要求,起草详细的评估方案。

8.1.2方案内容

评估方案内容应包括:

——目标任务;

——基本方法;

——进度安排;

——人员安排;

——经费预算;

——风险控制。

8.1.3方案确认

评估执行方应将评估方案交评估组织方确认,双方确认同意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见附录 A)。

8.2组织人员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针对项目开展评估培训。

8.3发送通知

评估执行方应至少提前 3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被评估方评估的具体要求、评估标准、操作细则及安排。

8.4实施评估

被评估方应根椐评估要求提交自评报告。评估执行方在收到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评估。

评估实施过程中,被评估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及时向评估执行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

8.5出具报告

8.5.1报告内容

评估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评估开展情况;

——项目及执行基本情况;

——评估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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