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两纲”印发:社会工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2-01-18 09:15   福建省民政厅、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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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家庭建设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家庭的期盼、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日,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妇女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家庭建设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家庭的期盼、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日,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新“妇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共围绕8个领域提出81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新“儿纲”增加了“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领域,共围绕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围绕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新“两纲”加大了对女性职业发展支持,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防止对女性就业隐形歧视,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意愿。首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创建妇女、儿童友好城市(社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新“妇纲”中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有:

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服务;

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

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新“儿纲”中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有:

鼓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开展儿童成长危机干预;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将“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设为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目前,福建省有150余家专业社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推进市级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为集“养、治、康、教、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为机构孤弃儿童和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全面服务。

点击查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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