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家庭建设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家庭的期盼、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日,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新“妇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共围绕8个领域提出81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新“儿纲”增加了“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领域,共围绕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围绕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新“两纲”加大了对女性职业发展支持,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防止对女性就业隐形歧视,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意愿。首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创建妇女、儿童友好城市(社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新“妇纲”中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有:
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服务;
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
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新“儿纲”中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有:
鼓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开展儿童成长危机干预;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将“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设为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目前,福建省有150余家专业社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推进市级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为集“养、治、康、教、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为机构孤弃儿童和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全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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