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将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深度融合

2021-09-23 10:17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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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履行民政“三聚三基”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日前,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等6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履行民政“三聚三基”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日前,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等6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社会工作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好帮手,是民政工作落到基层的好抓手,是大学生就业的好渠道,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点。

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意见》明确到2025年力争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4万人,持证社工达到1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380家以上,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意见》提出,把社工站建设成为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窗口、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平台,并不断深化“五社联动”机制、推广“社工+慈善+志愿者”协作机制,将民政工作与社工专业服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围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明确提出将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新生力量。同时,《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

人才培养上,《意见》明确支持现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高校建设一流专业或申报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点,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新增社会工作专业;对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分批次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培训,并开展全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成长计划”

人才评价上,《意见》明确鼓励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持有社工证比例。

岗位开发上,《意见》提出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工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单位的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岗位;引导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置社会工作部或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岗位招录(聘)人员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考取社工证的专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社工证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 2025 年,力争各县(市、区)至 少有 2 家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激励保障上,《意见》明确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工人员薪酬。支持优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代表的名额比例。

围绕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基层服务,《意见》明确以社会治理创新和基层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卫生健康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至有需要的人群。同时,《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意见》还明确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致力于“专业化+本土化”发展,逐步形成村(社区)——街道(乡镇)——县(区、市)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确保每个社工站达到有阵地、有人员、有组织、有服务功能、 有规章制度、有规范服务的目标,把社工站建设成为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窗口、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平台,并不断深化“五社联动”机制、推广“社工+慈善+志愿者”协作机制,将民政工作与社工专业服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为加强组织保障,《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 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人社部门要落实社会工作者的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引导支持高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医务社会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及行业管理。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将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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