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性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4-01-03 09:07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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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均应接受2013年年度检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国际性社会团体2013年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国际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2013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凡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均应接受2013年年度检查。

我局将根据需要,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参检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开展实地年度检查工作。

二、时间和程序

国际性社会团体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按以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2014年1月1日起,国际性社会团体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在首页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网上填报。

(二)报送材料。国际性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按照系统提示将年度工作报告书用A4纸打印,经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财务审计报告,送至民政部1号楼3层1326房间。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财务审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今年国际性社会团体均需向我局提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国际性社会团体在接受财务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四、公告和盖章

国际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果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国际性社会团体应当自“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

五、问题咨询

国际性社会团体在参加2013年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10)64459147、64459047转114。

(二)填报内容咨询: (010)58123069。

特此通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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