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 在社区治理中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赵雪 2021-04-23 09:53   中国社区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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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促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促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

2025年全面建立

“五社联动”机制

《工作指引》提出,“五社联动”是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回应居民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民政工作臂力、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化解社会矛盾、调适社会关系、增进社会融合、促进社会协同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工作指引》,湖北省力争到2025年,在县(市、区)层面全面建立起融合发展、运转有效的“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明显增强、城乡社区活力充分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的良好局面。社区社会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率达到100%;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备案率达到100%。

同时,加大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度,力争到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湖北分别在30%、50%、7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起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动在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社区等五大要素

联合、融合发展

《工作指引》还分别对“五社联动”的构成要素功能进行了说明。

提出“社区”应有效发挥基础平台作用,社区“两委”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吸纳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监督社工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转化为社工人才。

“社会工作者”应开展居民服务需求调研,策划服务项目,参与或督导项目实施,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提供专业参谋、实践指引和服务指导等工作。

“社区社会组织”应承接、实施社区公益项目或活动,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对“社区志愿者”的要求是应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在专业社工和社区工作者的带动引领下,积极参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治理。

“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则应包括社区可获得、可支配,用于回应社区需求、提供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的一切物质、资金、技术、服务等社会资源等。

大力培育促进

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近年来,湖北省以社区公益创投为抓手,大力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探索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的内生社区社工和内生社区社会组织的路子。

去年8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该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本流程地方标准。此前,湖北省民政厅还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提出社区社会组织应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慈善救助、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参与社区治理等五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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