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社工补贴标准每月净增500元

2013-12-30 14:03   华夏经纬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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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瓦房店、普兰店市和长海县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补贴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800元,净增500元。

9月11日,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大连市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薪酬结构,全面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采暖费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制度。

据了解,庄河、瓦房店、普兰店市和长海县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补贴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800元,净增500元,其他地区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2100元,净增500元;职务补贴执行全市统一指导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或200元;引入职业水平补贴,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至200元不等的补贴。

同时,大连市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适时调整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补贴标准,从而建立起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补贴增长与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社区工作日益繁重、居民群众需求不断增长的实际,大连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编配比例由每300户配备1名提高到每2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合理,全面提高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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