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3项儿童福利机构相关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均涉及社会工作服务

2023-12-01 09:54   民政部门户网站、中国社会工作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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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3项行业标准,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7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发布了3项民政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组织起草了《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3项行业标准,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三项标准中均涉及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儿童福利机构在安置过渡期内可发挥社会工作等专业的优势,通过开展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订、心理辅导、社会融入、服务计划落实和安置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帮助成年孤儿适应并融入社区生活,确保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稳过渡。儿童福利机构宜成立专门部门或科室如社会工作部(科),负责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在实施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中,宜安排社会工作者作为主导,会同护理照料人员、教师、康复师等组成跨专业工作团队;在安置需求评估方面,由社会工作者组建评估小组,成员宜包括社会工作者、教师、医护人员、康复治疗师、护理员等。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儿童福利机构宜根据儿童康复需求建立评估团队,团队组成一般包括康复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特教老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护理员(或监护人)等。

《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的教育评估环节,要组建评估小组,成员一般包括:教师、医护人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护理员、社会工作者

对于以上3项行业标准,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填写附件7、附件8或附件9,于2024年1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岳世军

联系电话:18718409913,020-37305013

邮箱:284425616@qq.com

 

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4.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6.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8.《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9.《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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