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更新)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3-05-09 09:36   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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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撑,持续推动我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3年管理期(2020-2022)已满,现面向全省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更新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

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撑,持续推动我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3年管理期(2020-2022)已满,现面向全省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更新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截至2023年6月7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有关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7日下午17:00前将《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提交至省社会工作协会。

2.征集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3.遵守社会工作职业规范,秉承专业理念,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熟悉社会工作法规政策。

具体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8年及以上;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3.具备社会工作培训、督导或评估相关工作经验。

4.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论文;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或2项地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研究课题。

3.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分为报名推荐、资料初审、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名单、社会公示、入库备案6个程序。

报名推荐 

推荐高校对照有关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于2023年6月7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7号历下创益园,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邮箱:sdsgxh001@163.com。

资料初审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根据申报材料实际情况,对申报人员资质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

  综合评审 

2023年6月下旬,邀请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初步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专家库成员建议名单。

确定建议名单

将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建议名单,向省民政厅报备。

社会公示 

2023年6月底,在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入库成员名单。

入库备案 

2023年7月1日,正式公布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名单,由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颁发聘书。

4.权利义务

入库专家具有承担省内社会工作相关培训、督导、评估和评审工作,针对我省社会工作发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权利;具有积极参加并客观、公正完成社会工作相关培训、督导、评估和评审工作等义务。(详见附件1《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

5.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组建社会工作专家库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做好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

联系人:吴老师  18764422090

王老师 15264158085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doc

附件2 山东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


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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