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五社联动”机制,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发挥社区“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五社”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
《若干措施》提出,要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为抓手,构建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综治中心等阵地资源,建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室),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救助、社区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工作融合发展。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 12 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 6 个社区社会组织。到“十四五”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若干措施》明确,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城乡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区公益组织根据城乡社区群众服务需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2名以上专职持证社会工作者,到“十四五”末平均每个城乡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街道(社区)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十四五”末,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若干措施》强调,开展“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及村级议事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社区治理活动、“幸福社区”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等系列活动。引导慈善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助餐助洁等多样化服务。全面融入“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建立困难群体重点对象“一人一档”,根据需求,形成“一人一策”服务方案,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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