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支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022-10-14 09:44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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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支持培育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参与创新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到2023年,实现全省 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支持培育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参与创新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到2023年,实现全省 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指出,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县级依法登记、乡镇(街道)备案、村(社区)直管,确保每类社区社会组织不脱管。要以市(州)为单位组建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区社会组织兼职,为居民提供服务。加大公共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将适合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意见》要求,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进章程”,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各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议事内容,积极推进品牌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关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 王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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