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意见暨“社工知库”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2022-04-07 10:04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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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数据库建设,拓展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继续教育渠道,打造社工终身学习平台,共建共治共享行业专业资讯,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等行业规范,特建立深圳社会工作知识库(简称“社工知库”),现结合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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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知库内容

第三章 知库使用

第四章 积分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升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数据库建设,拓展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继续教育渠道,打造社工终身学习平台,共建共治共享行业专业资讯,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等行业规范,特建立深圳社会工作知识库(简称“社工知库”),现结合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深圳市“社工知库”的管理建设、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简称“社工机构”)在“社工知库”对知库的使用和积分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社工知库”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简称“市社工协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市社工协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工继续教育学时等相关事宜审核工作;市社工协会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相关争议的裁决。市社工协会秘书处履行以下职责:

(一)草拟“社工知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行业规范;

(二)负责“社工知库”上传资料审核和平台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会授权规定的有关社工继续教育和“社工知库”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知库内容 

第四条【分类】 “社工知库”包括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社会工作标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

第五条【法规政策】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一)国家、省、市颁布的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区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社工服务对象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和相关基金管理规范;

(三)市社工协会行业规范及深圳社工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

第六条【社工标准】 社会工作标准包含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机构)企业标准等。

第七条【专业知识】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包括社工服务案例和社工理论研究。

(一)社工服务案例是指社工和社工机构公开发表或获得奖项的服务案例。包括:

1.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获奖案例;

2.历年市、区社工协会评比的社工优秀案例;

3.注册社工撰写的获奖社工服务案例等。

案例类型包括为个案案例、小组案例、社区案例、项目案例等。

(二)社工理论研究(含培训课程):是指社工个人或社工机构公开发表的社工专业价值观、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通用流程、社会工作技巧、社会工作策划方案、社会工作培训课程讲义等。 

第三章  知库使用 

第八条【用户角色】 社工知库信息平台包括三类用户,用户权限如下:

(一)社工:社工根据社工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浏览、上传和下载知库资料;

(二)社工机构:社工机构根据社工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浏览、上传和下载知库资料;

(三)管理员:市社协秘书处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担任管理员,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用户功能】 用户功能分为:

(一)社工和社工机构两类用户的功能主要包括:

1.查看和下载平台共享资源:社工和社工机构用户可查看和下载他人已分享的资源信息,可通过资源类别或输入资源名称进行检索;

2.上传资料:社工和社工机构用户可在平台上申请上传资料分享资源信息,市社工协会通过审核后可供社工和社工机构用户查看和下载。社工和社工机构可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料设置需积分下载或零积分(免费)下载两类设置;

3.查看积分:社工和社工机构可查询本人累计的总积分及积分明细。

(二)“社工知库”平台管理员主要功能为对共享资源信息进行管理,包括对上传信息的审核、增加、删减、修订,用户积分管理等。

第十条【文件及标准上传】 社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服务标准由市、区社工协会负责上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内容合法合规;

(二)内容完整;

(三)属于社会工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服务标准等;

(四)有明确的来源;

(五)上传的栏目包括发布时间、来源、文件名称、发布主体、文件内容等。

第十一条【专业知识上传】 专业知识由社工个人和社工机构上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社工个人和社工机构署名的案例和研究文章;

(二)内容合法合规。案例内容必须符合市社工协会社会工作服务评优案例的撰写要求,遵循保密和服务对象知情同意等专业伦理要求。

(三)案例真实、专业;

(四)必须是已完结的服务案例或者是已经发表的专业研究文章;

(五)符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其他要求。

各区社协及其他社会工作支持性组织的社工服务案例和研究文章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资料审核流程】 “社工知库”所有上传的资源需经过协会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步显示在“社工知库”中,供用户浏览与下载。

第四章 积分管理

第十三条【积分奖励】 “社工知库”建立积分奖励制度。凡是上传资料通过审核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上传资料被其他用户下载时,资料提供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十四条【积分计算】 “社工知库”依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和培训的相关时长要求等经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相关积分细则。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上传资料通过审核的,获得5个积分;

(二)上传资料被其他用户下载1次的,(1名用户重复下载的以1次计算),资料提供者获得1个积分,单项资料下载积分每个积分年度累计不超过60个积分;

(三)所有的积分须根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在(续期)注册年度内适用。使用后不可恢复,不可跨年度重复使用。

第十五条【积分使用】 积分适用包括:

(一)社工的“社工知库”积分可换成继续教育学时,30个积分可换得1个学时,每年上限为1200个积分40个学时;

(二)“社工知库”积分可用于下载需要积分下载的资料;

(三)“社工知库”积分可用作深圳社工行业符合协会《章程》继续教育及相关评估、表扬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公益用途】 “社工知库”为我市社工行业内专业知识交流平台,仅限于市社协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注册社工)使用,未经案例和文章作者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第十七条【责任豁免】 “社工知库”为行业社工专业知识存储平台,社工或社工机构自愿上传,平台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对下载内容不承担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知识产权声明】 平台仅对上传资料进行形式合规审核,不对上传资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默认所有社工和社工机构等上传者为其上传资料的合法知识产权人,平台不对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第三方如果对上传资料有异议,市社工协会秘书处在受到正式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暂时冻结,待异议核实确认后,根据异议核实结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经市社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试行期一年。

第二十条【解释】 本办法由市社工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知库”管理试行办法》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拓展社工继续教育渠道,打造社工终身学习平台,鼓励社工总结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加强我市社会工作数据库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工行业专业资讯,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等行业规范,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工协会”)特建立“社工知库”(试运行平台入口:协会网站-资源中心-“社工知库”,凭深圳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址http://www.szswa.org/#/swa_ki_wrapper/swa_ki_index)。为规范“社工知库”的使用,结合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共五章20条,主要包括总则、知库内容、知库使用、积分管理、附则五部分。

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适用范围和组织机构。

第二章知库内容。包括“社工知库”内容的三个部分。一是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是社会工作标准,三是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包括服务案例和理论研究。

第三章知库使用。介绍了“社工知库”平台的三类用户:注册社工、社工机构和协会管理员。“社工知库”用户可以上传下载共享平台资源、查看和使用积分。

第四章积分管理。包括积分奖励、积分计算和积分使用。

第五章附则。包括公益用途、责任豁免、知识产权声明、生效时间及解释权。 

三、说明事项

(一)组织机构

“社工知库”平台由市社工协会建设维护,供行业社工和机构使用。“社工知库”是一个深圳社工知识沉淀的平台,汇聚社会工作行业政策、标准以及专业知识。市社工协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工继续教育学时相关事宜的审核等工作,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争议处理工作。

(二)知库用户角色与权限

“社工知库”用户角色分为三类:

1.社工:社工可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浏览、下载知库资料。社工可以上传本人著作的专业知识类资料,通过共享资料获得相应积分,亦可使用兑换积分。考虑到系统处于试行阶段,目前社工角色为注册社工。

2.社工机构:社工机构不需审核社工提交的知库资料。社工机构的权限与社工保持一致。社工机构可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浏览、下载知库资料。社工机构可以上传专业知识类资料,通过共享资料获得相应积分,亦可使用兑换积分。

3.管理员:由市社协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管理员,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

(三)积分计算与使用

“社工知库”建立积分奖励制度,结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行业实际,并经市社工协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审议相关制度。《办法》提出:注册社工的“社工知库”积分可换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30个积分可换得1个学时,每年上限为1200个积分40个学时。积分使用后不可恢复,不跨年度重复使用。

关于积分使用方面,社工可自愿选择积分兑换成继续教育学时;社工和社工机构可使用积分下载需要积分的文档;社工和社工机构上传资料的积分可用作行业内符合协会《章程》继续教育及相关评估、表扬的依据。

(五)安全责任

1.公益用途方面,“社工知库”资料未经案例和文章作者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资料属性方面,“社工知库”资料为社工或社工机构自愿上传,平台对文档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平台不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考虑到“社工知库”平台新建立试运行,暂不审核外文文献。

3.知识产权方面,平台不对上传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默认所有用户上传资料为用户合法知识产权人,平台不对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承担保护责任。

4.异议处理方面,任何第三方对上传资料有异议,市社工协会秘书处在受到正式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暂时冻结,待异议核实确认后,根据异议核实结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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