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金城社工”选拔管理办法》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启新篇章

2021-04-26 10:23   兰州市民政局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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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中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兰人才发〔2021〕3号)文件。《办法》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是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保障方面的重要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月13日,中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兰人才发〔2021〕3号)文件。《办法》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是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保障方面的重要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共分为七章,依据《兰州市“金城萃英”人才计划》要求设立。“金城社工”是指在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卫生健康、社区服务、社区矫正等18个领域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发挥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金城社工”每3年选拔1次,由市级单位直接推荐和各区县民政局进行审核推荐,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人。

《办法》有力推进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是国家六支人才队伍之一,我市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已达1700余人,占全省持证社工人数的36%。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了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活力,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办法》充分发挥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典型示范作用。近年来,我市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专业服务成效逐步显现,涌现出一大批在各个领域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的优秀人才,《办法》通过选拔和激励,充分肯定劳动成果,弘扬社工专业精神,同时发挥引领带动效应,鼓励更多人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为推动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贡献社工力量。(慈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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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孙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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