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顺利实施,我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mca.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4日。
民政部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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