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2014-07-28 10:24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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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发布新版《“中国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并要求各部门遵照执行新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已经2014年5月19日民政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发﹝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已经2014年5月19日民政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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