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2014-06-25 09:14   人事司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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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5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

民政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等4个方面10条举措,力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适应和满足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组织渠道,制定配套政策,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舆论宣传,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通知原文: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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