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率先出台《甘肃省弃婴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2013-12-30 14:02   甘肃民政信息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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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对弃婴救助管理工作中的捡拾救治、遗弃人查找、弃婴安置和资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近日,我厅联合发改、公安、卫生等八部门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弃婴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甘民发〔2013〕221号),对弃婴救助管理工作中的捡拾救治、遗弃人查找、弃婴安置和资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属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弃婴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办法》实行后,将有效规范全省弃婴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弃婴的生存权益。

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发现的弃婴数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脑瘫、残疾等重病患儿占大多数,弃婴救助难的问题亟待解决。为落实国家民政部等七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83号)精神,我厅组织专题调研组赴兰州、定西、白银等地对弃婴救助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与省直有关厅局就加强弃婴救助管理工作作了认真座谈,在综合各方意见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弃婴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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