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三中全会之后不久,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对我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主要平台。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对推动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衍生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对增强居民自治能力、培育居民互助意识、扩大社会参与、促进社区融合、增进社区和谐;对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层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新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对丰富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效果;对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彰显人文关怀、扩大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我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一批持证社工担任了社工党委书记、社区主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逐步开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逐步培育,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经过试点及扩大试点,社会工作在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回应社区居民需求、加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初步显现。但从整体上看,我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础还比较薄弱,还存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优,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不宽、服务机制不完善、服务标准不健全、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与中央促进社区发展、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要求以及广大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的改革思路、目标和措施分别是:
一、改革思路:以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培育及引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基础,以普及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为关键,以深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居民需求、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社区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基本民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目标:近期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发展及引进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快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打造一批品牌服务项目;远期目标,争取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基层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能够普遍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建成“四个潍坊”。
三、改革措施:
(一)建立健全社区现代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大规模培养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对城乡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机制,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在职教育;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需要,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合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推动建立党委政府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推进机制。
(二)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法规、政策与标准化建设,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评价考核、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政策。研究制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扶持发展政策措施。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国家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实施范围,围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流程、服务方法、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内容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和修订范围。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支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方法与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在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策动、服务提供方面的本领。配合、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进行社区动员与倡导。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推动社区教育,提升居民个人和家庭社会功能;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归属感和人文关怀,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三)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贯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潍发〔2013〕10号)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提高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四)加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投入,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加快出台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或办法)》,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每年从民政部门留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扩大就业范围,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推动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民政所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创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设立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城乡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五)建立健全三社联动及两工合作的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街道和乡镇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对社区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依托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探索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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