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2022-02-15 10:22   安徽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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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安徽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实际,安徽省民政厅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保障各类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安徽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实际,省民政厅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各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点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儿童福利工作正在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从特殊儿童群体为主向全体未成年人转变、从群团牵头向政府部门牵头转变。为指导全省各地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民政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这是安徽省首个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描绘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规划》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儿童权益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六大保护”要求,并明确了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牵头职责。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系列文件,对做好各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推进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置4大部分,具体为:

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两节。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儿童福利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基本原则方面:一是儿童优先,关爱为本;二是政府主责,社会参与;三是专业服务,数字赋能;四是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目标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分类保障更加健全、二是保护体系更加完备、三是多方参与更加优化、四是支撑体系更加巩固。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十一项任务”和“五大工程”。

“十一项任务”为:

一是完善儿童基本生活福利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孤儿保障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拓展保障内容和保障范围。

二是健全儿童医疗救治救助福利制度。加强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制度保障力度,强化儿童医疗救助项目与能力建设,规范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落实儿童福利机构新捡拾儿童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

三是优化残疾儿童福利制度。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落实将区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要求,保障在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四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推动承担集中养育功能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养治康教安”+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类家庭式养育模式。整合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资源,将其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是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按照《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要求,规范收养评估内容和评估程序,严格通过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系统开展收养评估,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六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动修订《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功创建一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

七是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以及司法保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八是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制定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长期监护能力。夯实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构建委托照护长效监督机制。  

九是加大特殊未成年人关爱。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建立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以及重点对象包保联系等制度。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治理。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打造未成年人一体化救助保护平台。

十是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有效整合县级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

十一是强化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监测与防控,建立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院内儿童冬季御寒保暖。

“五大工程”为:

一是儿童福利保障工程。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完善探访关爱制度。

二是儿童助医助学工程。推动将区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当地残联定点康复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爱心企业,积极推动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教育资助。

三是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优化提质工程。推动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安”+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一体化发展,加快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整合设置为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的实体机构。

四是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设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到2025年,“统一受理、分类处置、运转有序、服务高效”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基本建成。

五是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工程。到2025年,全省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000个以上,儿童主任参训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四项措施”,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和人才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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