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收费下月调整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

2016-04-15 09:38   京华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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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救护车使用费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取消空驶费。

下月起,本市医院救护车无计价器不得收取救护车使用费,计价里程按照实际载客里程计算,以计价器显示里程为准。

昨天,市发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救护车使用费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取消空驶费。另外,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两人同用救护车费用均摊

《通知》明确,将现行“救护车使用费”多档价格进行统一,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取消“空驶费”和“返程费”。自5月1日起,救护车的收费标准为3公里及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针对救护过程中出现很多复杂情况,《通知》规定,如果同时接送两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数平均分摊救护车使用费。此外,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自身原因,拒绝使用已经到达现场的救护车的,就需要缴纳50元救护车使用费。如果遇到患者未下车就转其他医院,则按照同一辆车的最终实际里程计算,50元的起步价只能收取一次。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计价里程按照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计算,避免了车辆空驶时还在收费。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医保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次院前急救价格政策最重要的是要体现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质,将现行“随车出诊费”项目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价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变,并由个人自费改为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危急重症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采取抢救措施难以缓解的疾病,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

记者注意到,救护车使用费在医保类别中属于丙类,是自费项目。但在工伤保险类别中属于甲类,可以报销但仅限于支付工伤发生当日因急救发生的救护车使用费。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急救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在救护车内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由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医疗机构应主动提供费用清单,不得突破通知中所规定的价格,但下浮不限。

无计价器可拒付并举报

《通知》还明确规定,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费。也就是说,自下月起,救护车辆必须安装计价器,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而且急救机构不能因为收费问题影响院前急救服务。市民如果发现救护车辆无计价器,可以拒绝缴费。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无论城区或者郊区,无论是120还是999,都执行同一标准。如果发现价格问题,市民可以拨打12358热线举报。

■马上就访

多档救护车使用价格将统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120、999救护车出车都会收取一定费用。北京急救中心网站显示,120急救因使用车型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如奔驰、雪弗莱高档救护车收费标准按5元/公里,随车出诊费40元,车内检查、治疗费加收50%;国产救护车则按2.0元/公里,随车出诊费10元标准收取。

据120宣传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救护车按往返全程,即从救护车启动至将患者接送到医院这段过程计算里程并收取费用。这期间可能会存在“空驶”,但这次《通知》明确,将现行“救护车使用费”多档价格进行统一,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与以前相比,一些老百姓口中的‘空驶费’和‘返程费’取消了,车辆空驶时不能再收取费用。”

记者了解到,救护车都安装有计价器,依据新的规定,120急救中心将会对救护车计价器从技术和系统上进行调整,但具体哪天进行调试目前还不太确定。“但我们肯定会严格按照发改委下发的文件进行执行。”上述工作人员说。

载客再计费让收费更透明

近年来,“天价”救护车问题饱受舆论诟病。2006年,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将两名患儿从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庄某医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护车费、400元出诊费。而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该救护车费应为500多元,出诊费最多为30元。

相关媒体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当地物价部门对救护车收费出台了具体标准,但由于车内没有相应的计量工具,加之长途转运费如何收取没有具体规定,致使一些医院因救护车收费频频与患者家属发生争执,甚至催生了在医院前“守株待兔”的各类黑救护车,使得本已离谱的救护车收费更显混乱。

医院管理专家左立安称,与医疗机构其他项目的乱收费相比,救护车乱收费也是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此次《通知》明确,救护车跟出租车一样透明收费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患者享受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付费,这使得收费更加公开透明。”此外,左立安还表示,救护车还应该开具发票,并且允许患者对救护服务进行评价。

据他介绍,从目前各急救平台出车情况看,120、999抢救危急重急症患者很多,但因救护车收费问题而延误救治的案例也很多。《通知》出台后,患者不仅可以按照实际载客里程计价付费,市民叫救护车时产生的部分费用,可以进入医保报销,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纠纷。

京华时报记者翟烜马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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